婚前婆婆出钱买房写婆婆名字,婚后做赠予公证给儿子儿媳,未过户,如

婚前婆婆出钱买房写婆婆名字,婚后做赠予公证给儿子儿媳,未过户,如果离婚怎么分

第1个回答  2017-02-15
赠予些两个人的名字的话,平分,但是如果有前提条件的话,就不好说了!
第2个回答  2017-02-1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前时可以撤回赠与的,但如果是已经公证的赠与或者是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的,是不可以撤销的。所以,你提出的赠与房产是否客户收回,需要看是否已经交付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是可以收回的。 估计你婆婆不会让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2-15
有补偿,但是房子不属于儿子和媳妇的。过户才算。追答

因为我在跑这手续,我哥哥是法官给的解释就是这样。

相当是空头支票,又是婚前买的房子。

第4个回答  2017-02-15
没得分
第5个回答  2017-02-15
这个我觉得未过户应该就还是她自己的吧 离婚的话是不是可以去民政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