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设计理论的理论概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什么是激励相容呢?我们知道,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每个人在主观上都追求个人利益,按照主观私利行事。机制设计理论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将该假定进一步深化,认为除非得到好处,否则参与者一般不会真实地显示有关个人经济特征方面的信息。赫尔维茨(1972)给出了著名的“真实显示偏好”不可能性定理,他证明了即使对于纯私人商品的经济社会,只要这个经济社会中的成员的个数是有限的,在参与约束条件下(即导致的配置应是个人理性的),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分散化的经济机制(包括竞争市场机制)能够在新古典类经济环境下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使每个人有激励去真实报告自己的经济特征。当经济信息不完全并且不可能或不适合直接控制时,人们需要采用分散化决策的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或做出其他经济决策。这样,在制度或规则的设计者不了解所有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他所要掌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所制定的机制能够给每个参与者一个激励,使参与者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了所制定的目标。这就是机制设计理论的激励相容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假定机制设计者(委托人)有某个经济目标作为社会目标,比如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某个经济部门或企业主追求的目标,设计者采用什么样的机制或者制定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就能保证在参与者参与,并且满足个人自利行为假定的前提下,激励经济活动参与者(包括企业、家庭、基层机构等)实现这个目标。
很显然,机制设计理论提出的激励相容概念是非常深刻的。因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一致是一种常态,并且信息不完全、个人自利行为下隐藏真实经济特征的假定也是符合现实的。在很多情况下,讲真话不一定是占优均衡策略,在别人都讲真话的时候,可以通过虚假显示自己的偏好来操纵最后结果以便从中得利。赫尔维茨(1972)一般性地证明了在个人经济环境中,在参与性约束条件下(即导致的配置应是个人理性的),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分散化的经济机制(包括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使人们有动力去显示自己的真实信息。也就是说,真实显示偏好和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是不可能同时达到的。因而在机制设计中,要想得到能够产生帕累托最优配置的机制,在很多时候就必须放弃占优均衡假设,这也决定了任何机制设计都不得不考虑激励问题。由此,激励相容成为机制设计理论,甚至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成为实际经济机制设计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如果做一个简单的概括,机制设计理论就是在把机制定义为一个信息交换系统和信息博弈过程之后,把关于机制的比较转化成对信息博弈过程均衡的比较。在研究初期,赫尔维茨主要是集中在机制的信息和计算成本方面,而没有考虑激励问题,马斯金等(1972)提出的团队理论(theory of teams)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此外,1970年代显示原理(revelation principle)的形成和实施理论(implementation theory)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机制设计理论的深化。显示原理大大简化了机制设计理论问题的分析,在Gibbard(1973)提出直接显示机制之后,迈尔森(1979)等将其拓展到更一般的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上,并开创了其在规制理论和拍卖理论等方面的研究。针对显示原理没有涉及多个均衡的问题,马斯金(1977)从中引申出了实施理论,目前该理论已经在包括社会选择、不完全契约等多个研究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机制设计理论不仅让研究者能够在相对不严格的假定下系统地分析和比较多种制度,而且可以将很多现有的研究,如拍卖理论、规制理论、社会选择理论等纳入到统一的现代分析框架中。如在拍卖理论中,Vichrey(1961)提出了常见拍卖形式的收入等价原理,而迈尔森(1981)借助显示原理,证明了一个更加一般化的拍卖形式的收入等价原理。再如,垄断企业规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问题,针对原有理论对规制过程做出过多武断假定的局限,迈尔森(1982)等将规制过程看做是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过程,垄断者拥有管理者不知道的私人信息,从而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开创性的研究。还有,在社会选择理论中,针对能否设计一个机制,或者说一个投票程序来诱使投票者真实显示自己偏好的问题,机制设计理论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总之,机制设计理论将制度定义为非合作博弈,根据这些博弈形式的均衡结果,比较了不同的制度,从而使经济学家能够相对于某个最优标准来评价不同制度的表现。
上述应用之外,机制设计理论还为许多现实问题提供了理论解释,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政策和市场制度。由于用一个统一的模型把所有的经济机制放在了一起进行研究,机制设计理论的研究对象大到整体经济制度的一般均衡设计,小到某个经济活动的局部均衡设计;其研究范围涵盖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以及各种混合经济机制。同时,机制设计理论中“设计者”的概念也是非常广泛的,既可以是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或制度设计者,也可以是微观经济单位的主管领导。这使得机制设计理论具备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将大到宏观经济政策、制度的制定,小到企业的组织管理问题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中,对现实问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应用价值。比如对于实践中一些出发点很好的规章制度却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甚至参与者还利用既有政策来最大化个人利益,从而造成巨大效率损失的问题,机制设计理论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物质和技术等的约束,最主要的还是设计的制度不满足激励相容,因而无法保证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同时实现。
简单的评价
与传统理论相比,机制设计理论不仅仅是指出了种种不可能性的困境,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具体情况下走出困境的途径——如何设计机制或者规则,使得微观主体真实显示个人偏好,由个人偏好和经济机制决定的行为方式最终将能够保证社会目标的达成。可以说,由赫尔维茨开创并由马斯金和迈尔森做出发展运用的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框架,已经深深地影响和改变了包括信息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在内的现代经济学的许多学科。目前,机制设计理论已经进入了主流经济学的核心部分,被广泛地运用于垄断定价、最优税收、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拍卖理论等诸多领域。许多现实和理论问题如规章或法规制订、最优税制设计、行政管理、民主选举、社会制度设计等都可归结为机制设计问题。
对于正处于制度创新和经济、社会制度转型时期的国家来说,机制设计理论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当既定经济环境不能用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来解释时,我们需要一个可以比较和研究各种经济机制优劣程度的基本标准和统一框架,需要一个能研究和比较各种经济机制的一般性理论来考虑制度选择问题,而机制设计理论无疑是这方面的最佳选择。机制设计理论关于信息效率问题的研究早就为转型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非常坚实的理论基础。从机制设计理论抽象的一般化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指令性计划经济机制等非市场的经济机制,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所需要的信息一定比竞争的市场机制多,需要付出更高的机制运行成本。
结合我国的情况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无异于是在机制设计方面的一次大变革。机制设计理论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对于我们在改革中所遇到的诸如国企改革、税收改制、产权制度等许多现实问题都有许多值得参考和借鉴之处。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所提供的新方法和新观点有助于分析和研究中国经济机制转型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并可预测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什么后果。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能通过这一理论进行解释。依次这一理论对中国的现行改革(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将会有较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各种经济机制的设计、比较和分析也都可以从这一理论中获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