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钱给公司,约定了利息。现在公司要归还,询问归还是否产生税

股东于2011年5月借款给公司,约定年化利息10%。约定归还日期11年12月。后公司无钱归还。借款合同也没有续签。 目前公司有钱归还了。有以下问题:1、合同方面如何补齐手续。2、年化10%的利息是否受法律支持?如果不受法律支持,那最多能支持多少利息?3、公司归还股东的借款本息,股东有需要缴纳的税费吗,税率是多少?如:个人所得税。证据补充:无

第1个回答  2014-03-27
1/如直接支付本金和利息就不需要补签合同;
2/10%不违反法律规定;
3/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需要根据金额来分级使用追问

谢谢您!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利息收入的金额来分级计算税率并缴纳,对吧?如果最后股东只收回借款本金,放弃利息收入,是不是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追答

那就直接按照普通免息借款,数不需要交税的

追问

非常感谢! 请问“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需要根据金额来分级使用”其中税率和金额数量的分级规定我到哪里能找到?谢谢

追答

主要和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