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申请离职但公司说没招到人可以不批准吗?

我现在准备辞职,但我们公司很贱一般有人提出离职就会拖很久。总是说招到人就给你办理,劳动合同法上是不是说只要提前30天申请不管他办不办都可以强行离职?该去哪里告呢?需要带哪些证据?
我签了两次合同,第一次我一份公司一份,上面没写要做多久才能离职。第二次人事部组织全体员工一起签的,没注意上面写了要一年才能离职,但今天听人说上面写了的...公司没给我们办保险,但叫我们都写了张单子说保险都自己办在其它公司的。像现在这种情况能有办法吗?

第1个回答  2010-03-02
劳动者提出辞职根本就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只要尽到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就行,30天后你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为了获得证据,你可以通过邮局快递辞职信给单位人事部负责人或者老板,快递单上写明“辞职信”,邮递员那里会有单位的签收记录,这就有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完整证据。
第2个回答  2010-03-06
30就可以了,他不让你走,你可以去劳动局搞他,不过你要有点证据,因为公司有可能和劳动局是一家的
第3个回答  2010-03-02
现在多数垃圾公司会这么做,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那里反应下情况。填张表。。。如果没有给办理保险或没签合同,直接就以些为由要求马上辞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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