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有责任

2008年7月28日,孙义刚被磐石市医院诊断为高血压,2008年7月31日,吉林省劳改医院出具诊断书显示孙义刚患有高血压二级(中危险阻),心脏病,两个医院的诊断证实孙义刚确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但是拘留所的狱医记录中并没有关于针对孙义刚的病情采取相应措施的记载,这说明拘留所对孙义刚的病情并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和重视。并且,从其入狱直至死亡,我们家属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他病情的通知,我们想知道,关于孙义刚的病情,作为家属我们是否该有知情权?我们认为,即使孙义刚犯过错误,他仍然有生存下去的权利,他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他生病后,应该得到相应的治疗。但是拘留所对他生命健康的忽视,使他的病没有得到缓解和控制。

第1个回答  2020-09-24
起诉人非母亲吗,妹妹不能起诉看守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