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对共产党有限制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3-21
没有限制
但是也没有优势
简单说 党员不影响
第2个回答  2010-03-21
现在已经可以说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第3个回答  2010-03-21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党员因私出境,应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党籍审批表",报党委(含授权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下同)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不同情况因私出境的党员保留党籍的期限分别如下:1、出境求学的,以其入学通知注明的学习时间为限;2、出访就业的,以其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年限为限;3、去港、澳地区探亲的,一般不超过3个月;4、去台湾探亲的,一般3至6个月;5、去国外探亲的,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保留党籍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因私出境的党员虽然已经批准保留党籍,但在等待签证或因其他原因尚未出境期间,仍应按规定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理。
党员因私出境期间,暂不交纳党费。返回后,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补交出境期间的党费。
未经所在党组织批准出境的党员超过6个月,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因私出境,一般应按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续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经党委批准,方可延长保留党籍的期限。
因私出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情况,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报党委审批。如无问题即可恢复组织生活。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因私出境超过批准的假期返回者,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的,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的处分,等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因私出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预备党员返回后,如果预备期已满或接近期满,原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对其继续进行考察,适当延长考察时间。延长考察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考察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其转正时间从回国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转正之日算起。
出境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预备党员出境定居,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在出境前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停止党籍的申请;并递交出境定居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停止党籍审批表"(与"保留党籍审批表"相同),报党委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经批准出境定居的党员,若干年后又返回者,本人提出要求解决其党籍问题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本人说明,因他们长期脱离党的生活,原因上不能恢复党籍,返回后表现好,可以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者,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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