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每周探视孩子一次、但每次每周都让带回去住一晚、但由于每次?

但由于女方每次来接孩子、孩子哭闹不找女方!男方又权利走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吗?有权利规定探视时间的长短和监督吗

第1个回答  2019-11-16
两个人离婚了,伤害最大是孩子,你们离婚了,但是孩子还是离不开父母呀,孩子经常能看见父母,也是会开心一点,你前妻每星期来看孩子,孩子住一晚,益于孩子生长呀,让孩子感觉父母都在关心他。追问

但是每次孩子哭喊不找她啊!我也安抚孩子!但我每次不能看孩子这样哭的那么厉害吧

第2个回答  2019-12-22
既然夫妻两个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况且,虽然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女方毕竟还是孩子的母亲。她有探视孩子,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权利。为了孩子有一个活泼快乐的童年,我建议题主还是允许女方去探视孩子,照顾孩子吧。
第3个回答  2019-11-16
这在协议书规定很明确了,即使孩子每次有哭闹,男方也不能单方面改动协议条款,改动条款是要走法律程序的。追问

离婚协议书中规定每周只有探视权!是后来我自愿让带回去过夜!现在没办法了我不想让带回去过夜!就想知道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19-11-16
不是权利不权利的问题。对方有探视权利孩子也有见母亲的权利!你如果申请变更显得你有一些小气!孩子小抗拒见面很少的母亲是正常的反应!还是多安抚安抚才好。其实孩子因为你们的离异,对母亲陌生本来就是很残忍的事情。情感的缺失会对孩子成长过程中心理产生影响的。追问

补不变更啊、我想走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只是想知道每周探视时间长短

第5个回答  2019-11-16
唉,离婚就这样,离婚,大人解脱了,就是苦了小孩了,既然协议书规定每周看一次小孩带回去住一晚就一晚了,想多看小孩多陪小孩就双方在好好沟通一下吧追问

离婚协议中只有探视权!是后来我自愿让带回去过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