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2-20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很多创建性的提法。如《决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党历史上首次提出,相较于“法制体系”,如何理解“法治体系”?结合决定全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以下几个相互联系、彼此不可分割的内容。
  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背景。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2011年,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有法可依,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部门已经健全,法律及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相对齐备,内部协调一致。而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适用,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十五大正式使“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始从理论观念上和制度改革上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些重大的法治事件都标志着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迈向新的台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深化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丰富的内容。《决定》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容全面而丰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系统工程。既包含静态、完备的规范法律体系,也包含动态的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体系,是法治理念在国家治理各领域中全方位和多层次的体现。而且,《决定》历史上首次将党内法规体系也纳入到我国法治体系的内容。
  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保证。《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种创新性论断也是首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概括。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但是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依赖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是全面和全方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实行党的领导。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领导体现在党要善于把自己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反映在各项法律制度中;通过带头守法,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把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统一起来;要善于让党组织选拨的领导人员进入国家机关,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全面领导。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领导还体现党自身管治水平的不断增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能够切实起到模范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路径是完善立法体制,制定良法。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实现法治的前提是要有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因此,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宪法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有效实施和监督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基本前提和保障。因此,在党的领导下,构建公正、公平、公开的立法体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各项法律制度充分贯彻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路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举措包含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完备良好的法律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只能是空中楼阁。法律的实施包括执法和司法最主要的环节。各级政府和国家权力机关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依法行政是法律实施最重要的方面。行政执法也与普通百姓利益最为直接和关切。行政机关能否履行好职能、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侵害和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衡量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志。也即,法治政府应当能够有健全的依法决策机制、行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的政府。另一方面,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所系。不完善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不畅是阻碍社会公正的绊脚石,也是导致社会公众对司法丧失公信力和信仰的源头。十八届三中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应当建立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司法体制,使得公众信法、守法,从内心拥护和真正信仰法律,让法律成为任何公民人权保障的守护神。
  (作者系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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