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11
我大约明白你的意思是说,房子的首付是你妈付的,然后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写的是你妈的名字,但是后来你老婆来还房贷了。现在你是想问的是如果你老婆想要这房子,你老婆现在是想要房子,需要哪些资料来证明。这需要你去银行把每个月还的房贷,流水单打出来。但是这种情况下拿着流水单去房产中心也没有用,那边的人根本不会帮你办理,因为证件上是写的你妈的名字.
这个只有二种方法,一是直接对铺公堂,法院起诉,但是你这个的胜率也不是很大的,法院唯一会判的就是你妈妈把老婆还的房贷的钱和利息退还给你老婆,房子还是没有份。
二带上你妈直接去房产中心过户,这是最不伤和气,也最快捷的,如果当初你妈出了多少钱 你们把你妈出的钱全部换回去,这样才有希望。
(现在就是不明白的就是,你妈的名字和你老婆的名字都没有什么关系呀。家庭和睦才是最好的,百年以后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坡黄土。你妈生出了你,不管什么 , 你都应该叫住你老婆)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不经他人事,不说他人话。有些东西失去了以后,才会有那种痛心的感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