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为了引进和应用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成功经验,优化我国的既有建筑节能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通知,编号为建办科函〔2012〕75号。自2005年至2011年,我国与德国政府合作实施了“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在唐山、北京、乌鲁木齐和太原等城市,对约10万平方米的28栋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环境显著改善,冬季供暖效率大大提高,为北方供暖地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了宝贵的技术和管理参考案例。


与新建建筑节能相比,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改造通常在建筑正常使用中进行,涉及居民、产权单位和供热单位等多个主体。因此,改造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理解和配合,这使得改造工作具有独特的特性。基于此,以及对示范项目经验的全面总结,建设部办公厅编制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现提供给你们,作为日常工作的参考材料。


附件中详细列出了关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步骤,以帮助各地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和执行。该指南旨在推动我国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和能源利用效率。


以上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发布。




扩展资料

2012年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以建办科函〔2012〕75号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该《指南》分总则、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节能改造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7章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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