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具体是什么含义?怎么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 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第1个回答  2014-07-22
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指那些因为借钱、贷款或其他合法债务而恶意不偿还,被法院在实际执行强行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资产但仍然不能偿清债务的自然人。
信用惩戒就是在金融单位今后的贷款审查中,甚至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等一系列的市场活动中,凡是出现这些失信执行人的,他们一律没有资格参与,就是法律剥夺了他们参与这些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利,即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