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禁驾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15年我因醉酒驾驶小汽车被交警查酒驾抓到(无事故)。当时约束至酒醒,扣了车和驾驶证。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出来以后发现驾照属于暂扣状态,我去车管所询问,他们说不用办什么,满5年去考试就可以。如今快满5年,得知按吊销时间开始计算,也就意味着我前面这几年白过了?我能起诉交警要求到期恢复我考驾照资格吗?询问一个交警队的法务,他告诉我被抓起7日内当事交警就要吊销我的驾照,如果不吊销是他们的责任。因为我已经被拘役,没有办法处理了。是这样吗?我询问当事交警,他说他下达了吊销通知书,是我自己不去办理。我都被关了!怎么办理?再说我还去车管所问了,只是没有证据证明而已。

第1个回答  2019-10-11
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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