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什么区别?
(一)产生方式不同。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二)法律地位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三)职权不同。
股东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监、对公司合并、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四)表决方式不同。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二、股东可以开除员工吗?
股东无权解雇员工。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与股东发生劳动关系。股东与用人单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赔偿。
三、公司董事会最少要多少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成员人数3-13人,因此一般不会少于3人,多数是5-7人,也有更多的如9人和11或13人的,这可能与股本结构有关,但多为单数。
(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明确,一是必须设董事会,二是人数为5-19人。
四、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在公司中,股东是没有权利开除员工的,以为员工和股东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一个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要多于三个人,一般最多不超过13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