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累计扣除的问题

2019年2月申报1月税期12月的工资,
3月申报2月税期1月的工资,
有个员工1月入职,那么1月工资表只应该扣5000的免税额,
然后我把个税系统的税期选到2月,模拟填写个税,发现该员工的个税累计扣除了10000的免征额,
我尝试把该员工改为2月入职,他就恢复了扣5000,
但是修改入职时间和真实情况不符,我很担心这样是错误的,
该如何解决?

第1个回答  2021-01-08

第2个回答  2020-01-02
您好,请问您这个问题解决了吗
第3个回答  2019-09-23
累计扣税比单月扣税的确实是要麻烦很多,特别是员工年中入职,离职又入职等情况.又多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给工资统计带来了很大的考验.
所以,推荐采用则科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有累计扣税函数自动处理,用户只需要点计算就OK.系统会自动去关联全年的月份.通常是2018年12月至201911年发工资,或201901月至201912月发工资.
否则,都没有人愿意统计工资了.以前没有上系统就导致人事或财务相关人员离职率很高.现在累计扣税又麻烦很多.这种情况会加重.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领导不能只看到花了点小钱上系统及维护系统.要能看到员工的烦恼.要看到人工的出错率带来的损失.要看到频繁换人带来的成本损失及工作效率低下.
第4个回答  2019-02-15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你属期选哪个月份,费用自动累加到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