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申报1月税期12月的工资,3月申报2月税期1月的工资,有个员工1月入职,那么1月工资表只应该扣5000的免税额,然后我把个税系统的税期选到2月,模拟填写个税,发现该员工的个税累计扣除了10000的免征额,我尝试把该员工改为2月入职,他就恢复了扣5000,但是修改入职时间和真实情况不符,我很担心这样是错误的,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