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埠农民工可以先缴工伤和医疗保险。有很多的单位把原来的养老保险都做了清算。这样合法吗?本市农民工现在的政策也是先可以缴工伤和医疗,那么等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不是还不可以和新农保进行合一吗?这样对于这样的人员来说不是很不合算吗???这样的人员应如何去维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