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的第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