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不干,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现在的工作才干了3个月,刚过了试用期,试用期签了一年的合同,但工作比较辛苦,钱又少,现在有另外的单位请我,向老板辞职的时候他不让我走,怎么办?我想立即走人的啊。
签了的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想看都看不到啊。但是劳动仲裁部门相信我没有拿到合同吗?他们会不会认为我自己丢失了?我怎么证明我没有拿到合同啊?

第1个回答  2007-03-28
没有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合同也要提前30天辞职.这问题我问过一位有名的律师,他说的.
第2个回答  2007-03-28
使用期期间可以随时单方接触合同
不行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2-07-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对这种情况不用太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无论公司是否接受,都可在一个月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还处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因此无理由通过克扣工资、不发离职证明等无理操作进行要挟员工,这是违法的。
所以我们只需要做到,按照公司的流程提交辞职申请,并拍照保存,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把申请报告,发送给上级领导及抄送给HR、老板和同部门的同事。作为一个申请日期的凭证。如果没有内部邮箱,也可以用微信等沟通渠道来同步你离职申请的信息。
第4个回答  2007-03-28
去细读合同上的内容……在合同期内违约双方所要负的责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