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入罪问题,请法律达人帮忙,谢谢!!高分!!

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去年第四季度,公务员醉驾事故又频频发生。由此引发酒驾和醉驾问题的颇多争议。据某报载,关于醉驾一律以犯罪论处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有的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会使国家公务人员在犯罪后面临开除公职处分,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亦有委员认为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模范的遵守法律。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1、针对关于醉驾入罪的争议,从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国家公务人员行为与国家机关形象和公信的关系几个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2、就最高人民法院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规定,从行为人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的角度作出论证。

麻烦法律达人帮帮忙,详细阐述,是个报告~字数在1000左右最好,可追加分分~~
先多谢各位大虾们了!!!

第1个回答  2011-03-14
这是自学考试,吉大的案例评析,这家伙这么懒,上网上找人给答案。
第2个回答  2011-03-04
醉酒驾车,是现而今社会的一大弊病,损人不利己。人在醉酒的情况下驾车,无疑就是置自己的生命于危险中,并且置公共安全于不顾,严重点说,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公务人员醉酒驾车理应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公务员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可以说是国家的脸面。公务员醉酒驾车损害的不仅是公共的利益,更是国家的颜面。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去年第四季度,公务员醉驾事故又频频发生。由此引发酒驾和醉驾问题的颇多争议。据某报载,关于醉驾一律以犯罪论处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有的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会使国家公务人员在犯罪后面临开除公职处分,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亦有委员认为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模范的遵守法律。本人认为,暂且不论单位会如何处分公务员,至少对他的处罚应该与百姓等同起来。有的公务员倚仗自己的职位优势,在醉酒驾车之后,安然无恙,这不禁令百姓对法律寒心,对社会失望。我国的法律提倡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对公务员法外开恩,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可取的。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至于对公务员醉酒驾车行为,一般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所提以外,还有单位对他的处罚,以此来端正社会风气。
现在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醉酒驾车不仅触犯了交通法规,而且有可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量刑有本质的区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有端正社会风气,才能减少醉酒驾车的数量。这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我一个一个字打的。。。。。。很辛苦。。还不是因为我写过一篇类似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