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离婚,2008年12月法院判我20000元,到现在没给,请问,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我可以得到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7-21
只要你前夫有稳定的工作,不会跑,你找原开庭时的审判长,缠着他对你前夫强制执行。能要到多少都是你的。但在中国判给的钱很多根本就执行不了,只是形式。追问

已经过了强制执行期限,该怎么办呢,他也不愿履行

第2个回答  2011-07-21
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具体能执行多少要看对方的能力而定
纵横法律网 詹定东律师追问

+-我拿到法院,法院不受理,说的是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日期了,难道钱就打水漂了吗,我该怎么办啊?

第3个回答  2011-07-21
20000加同期利息。追问

到至今,我可以拿回多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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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7-21
你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了追问

那还有别的办法了吗?怎么才能拿到钱啊?

追答

在法律上没有办法了,除非对方愿意履行。

追问

对方不愿意履行。我起诉到法院,就说他欠我两万?可以吗?

追答

不可以,除非他重新给你打欠条。

追问

那意思呢钱就是无望了

第5个回答  2011-07-21
俞天耀律师 你是律师吗?你回答问题真的很搞笑,你是假的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