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费(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具体如下:
1、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现行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365元至1285元/人/月之间。
2、服务性收费。
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按月预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学期末结算。
(2)托管费:
全日制幼儿园接收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公办幼儿园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其中16:30-17:00免收托管费。
(3)校车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代收费。
退费规定。
1、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
2、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
3、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4、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在园时间不足月的,服务性收费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
5、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
6、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生活用品费。
包括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费用,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实行集中预收,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外出活动费。
外出活动费是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实行集中预收,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体检费。
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代收体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