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的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5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3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14届8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陈建华
2013年11月23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政府令〔2000〕5号)已不适应我市社会发展需要,有关内容已被《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所涵盖,现决定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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