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迁移证不需要本人去,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如迁移理由(如录取通知书、参军证明等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是否同意迁出(由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落户手续应到落户地所属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2、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如: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等。
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这就是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4、现户籍地会告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申请人需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5、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6、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完成迁户手续。
结婚迁户有哪些流程?
1、把落户申请交到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派出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会开具接纳证明。
3、把接纳证明交给转出地的派出所,转出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并销户。
4、持结婚证、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开具“户籍证明”。
5、持双方户口本,男女间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报给县的公安局审批。
6、审批后,可以在网上办理迁移,也可以拿着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迁移户口不需要本人去,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落户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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