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28

①对私人出租房屋改造

基本上应当按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 原则进行。根据私人出租房屋的特点和各地经验,以“国家经租”的方式,比较简便易行。即在一定时期内对占有出租房屋数量比较多的房主,给他们以固定租金,进行“赎买”。

这一方式各地都可以考虑采用。对出租小量的房屋则应加强管理,从而使其在租金和对房屋维护等方面,完全服从国家的政策法令。

②改造范围和起点问题。

改造范围:凡城市、集镇私人出租房屋达到改造起点以上者一律纳入改造范围。改造起点:在较大城市的改造起点,以占有出租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下同)150平方米为宜。

在中小城市和集镇则不要低于100平方米,这仅是一个大体划分,各地可结合当地情况 自行确定(实际的标准低于100平方米)。但对工商业资本家有出租房屋虽未达到改造起点,亦应改造。

扩展资料

定租率问题。

确定定租率应该兼顾房屋的修缮保养和房主的生活(当地一般居民生活水平)。第二商业部提出“一个城市定租总平均水平不应该超过房主原来租金净收总平均水平,一般以低一些为合适”。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江苏各地不同情况,给房主固定租金总平均水平可以掌握的占应收租金的40%左右为宜。

对经租房屋的租金分配比例,可考虑修缮30%~35%(占原应收租金,下同),税金、保险费等20%,管理费3%~5%,业务损失3%,给房主固定租金37%~44%。各地可按当地情况(如租金高低、房主对租金依赖程度等),订出一个适当的平均定租水平。

在一个镇,给房主的固定租金,房主与房主之间可以有一个幅度,即根据不同房主的经济条件和其原有租金高低等情况,给予不同的定租率,但最低不要低于20%。

参考资料来源:第四节  私房改造与落实房屋政策-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