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了多个职能和内设部门,以确保司法工作的高效运行。首先,职能部分涵盖了:
立案庭:负责案件的初始接收和审查。
刑事审判第一庭和刑事审判第二庭:专司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少年审判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特殊审判程序。
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和民事审判第三庭: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争议,监督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执行局:包括执行庭、监督协调处和综合管理处,负责执行判决和调解结果。
审判监督庭:对已审案件进行复查,确保司法公正。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和案件评查组:处理赔偿请求和案件质量评估。
纪检监察室:负责法院内部的纪律监督和廉政建设。
政治部:管理法院人事和组织工作。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
司法行政处:处理司法行政事务,包括司法援助等。
司法警察支队: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司法安全。
司法鉴定处:负责司法鉴定工作,确保证据的科学性。
老干科:关注和照顾退休法官,提供支持服务。
此外,法院内设机构还包括:
工会:维护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权益,促进团队凝聚力。
法官培训中心:提升法官的专业技能和司法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