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销货方只有在开具原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回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确定购货方尚未对该蓝字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并且销货方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除此以外的任何情况,销货方必须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或者提供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已经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作废吗?
可以的,当月开具的能够直接作废,但是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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