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于2008年8月26日在原告处借款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并写下借条于三月后归还。在到还款日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但是被告迟迟没有清偿债务,后来去找发现被告家里去找,发现他人已经不在了,房子里的人称房子已经被他抵押给他们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到法院去起诉时能把他和他的老婆一起告了吗?他人已经不知道在那里了,我除了起诉外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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