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线被追尾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0
在压线行驶影响了后车的正常驾驶,那么就算后车直接开车追尾了,也得是自己负全责。当然,强行变道和加塞这种行为一旦引发追尾,后果也是自己负责的。所以在路上看到强行加塞和变道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可是要负全责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压线被追尾谁的责任
在压线行驶影响了后车的正常驾驶,那么就算后车直接开车追尾了,也得是自己负全责。当然,强行变道和加塞这种行为一旦引发追尾,后果也是自己负责的。所以在路上看到强行加塞和变道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可是要负全责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压线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单、双黄实线都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法。压双黄线,虚黄线,白实线,违反临时或长期停车,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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