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3
二十一条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不平等条约。

二十一条,全称为《中日民四条约》,是袁世凯政府与日方因“二十一条”谈判多次最终确定的修正案,由袁世凯政府签订的《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关于山东之条约》等条约,因在甲午战争时中国政府向日本许诺战败后给予其割地赔款,事后虽然中国战败割地赔款,但日本认为中国割地不够而要求中国再次割让土地和赔偿,中国拒绝后双方于1915年1月18日在北京开始谈判,于5月9日最终确定,前后共五次,故称“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要求的提出,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主权,完全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激起了国内的反日浪潮与民族主义情绪。中国国内舆论一致认为,这是日本企图灭亡中国的“国耻”条款,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能接受。在各地人民反日浪潮不断高涨的形势下,袁世凯政府不敢将“二十一条”公布于众,也不敢在国会上提交讨论,而企图在日方逼迫下秘密签订。但此举最终引发五四运动,迫使北洋政府拒绝在“二十一条”上签字。

总的来说,二十一条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它揭示了中国在近代国际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和不平等处境。这一条约的签订,不仅使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了严重损害,也激发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和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