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7-14
方剑峰 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含重点项目、物价、粮食)、机关效能、交通、人防、供电、供水等工作。协助县长抓政府办、政府法制办、外侨、人事、编制、监察具体工作,联系政府系统对台工作。
分管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公务员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粮食局、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驻榕办。
联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驻明部队、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台办、侨联,县公路分局、汽车站、供电公司、珩城水业公司、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邮政和电信机构。
工作简历
方剑峰,男,汉族,福建莆田人,1968年12月出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1988.09-1991.07 三明职业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91.09-1996.08 三元区经委技术开发中心秘书;
1996.08-1998.04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宣传委员;
1998.04-2002.02 三元区文明办副主任;
2002.02-2002.04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副书记;
2002.04-2003.11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11-2004.01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4.01-2006.06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书记;
2006.06-2011.06 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06-2012.08 明溪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2012.08-至今 明溪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