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KTV上班的,前几天上班的时候脚背被客人用玻璃弄伤了,当时以为就是小伤口没想那么多,但去医院

医生说肌腱断了两根,缝了十针,缝完打电话造事者,当时造事者说赔钱,然后我就没报警,可等他过来医院看我的时候,说出我们公司门口的时候遇到三个人然后把别人打了,在医院坐一会儿,然后三位被打的青年过来医院,他们吓的跑掉了,就没赔我钱,当时公司说帮我要,然后过了三四天也没有消息,说当事人态度不好,然后叫我报警,我脚伤不能动他们非要我自己去报警,我报了警之后警方接受了报案,要我找一个姓巍的警官,可他确一直拖着不见我,说要等到端午节后,我早28号报的警,叫我6.3号在去,并且叫我约上当事人,说我一个人去了也没用,我的脚本来就不方便,我也不知道在哪里找那个人,那我还去不去警察局,并且我和那个警官通电话的时候他说在我报警之后遇到了那个造事者,还说要节后处理,他们明显就有关系,打电话给公司,我说我在公司出的事,公司也有责任,公司负责人确说由警察断定,公司有责任公司就会负责。但公司和那个警官也认识,我都觉得我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我应该怎么样做才合理!

第1个回答  2014-05-30

找警务督察或人民检察院。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可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请在线下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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