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6-24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接到起诉书副本后10天就开庭了。

拓展资料:

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2.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参考资料:华律网

第2个回答  2018-06-01

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多久结案,但是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拘留期限最长为七天,批捕期限为七天,侦查羁押期两个月,审查起诉期一个月,一审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具体延长期限根据情况来定。

所以刑事案件结案大概需要半年左右,有时可能更长。

拓展资料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

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第3个回答  2018-03-27
非特殊情形下,6个月左右,一般案子最长20个月。特别大案的期限按规定程序申请延期,可达2年半之久……
我在顺德区的案子时间如下:
2016年1月29日,拘留
2016年3月4日,签《逮捕证》
2016年5月3日,顺德区公安局移送顺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6月6日,顺德区检察院唯一一次提讯
2016年6月18日,顺德区检察院退回顺德区公安局补充侦查【超过一个月的法定期限】
2016年7月22日,顺德区公安局再次移送顺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8月29日,顺德区检察院再次退回顺德区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年9月30日,顺德区公安局再次移送顺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11月1日,顺德区检察院移交顺德区法院审理
2017年1月12日,顺德区法院第一次开庭
2017年1月24日,顺德区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顺德区法院延期审理
2017年2月23日,顺德区法院恢复审理
2017年5月22日,顺德区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顺德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2017年5月27日,我及我家属向最高检巡视组提交申诉
2017年6月23日,顺德区法院恢复审理
2017年7月18日,顺德区法院第二次开庭。【与第一次开庭间隔长达6个月零6天!!!,X的集团出具伪证】
2017年8月28日,顺德区法院《判决书》,判刑一年八个月,从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止
2017年9月6日,我向佛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7年9月15日,佛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立案
2017年9月20日,佛山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提讯
2017年9月27日,佛山市检察院提讯
2017年9月28日,期满,佛山市中级法院办理取保候审
2017年11月15日,佛山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2017年12月15日,出具《终审裁定书》
2017年12月18日,签收《终审裁定书》,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顺德区法院重审
2018年1月17日,顺德区法院再次立案,2018刑初142号
2018年1月22日,顺德区法院办理取保候审
目前,还在等候顺德法院的处理结果……
第4个回答  2020-01-14
为什么7个月了,还是不能结案,检查院已经退补回去4次了,请问各位高手到底是什么情况。有这样办案的吗?
第5个回答  2015-07-21
没有时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