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有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公司的财务报表可分为基本财务报表和附表两大部分。基本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它们从不同角度所反映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这三张报表之间存在者一定的勾稽关系。

"资产=负债+股东权益",这个等式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依据。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这一等式是编制利润表的基本原理。

第三个等式"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成本费用)",这一等式揭示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关系。

资产负债与利润表最简单的关系就是利润表的附表,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所列数字,等于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数字。

除了这一简单的对等外,还有收入与成本费用之差利润最终要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这是两个表之间深层次的联系。

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之中。现金流量表的一种编制方法是工作底稿法,即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扩展资料

会计报表还有其他勾稽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平衡勾稽关系。资金平衡表分左右两方,一方反映资金占用,另一方反映资金来源,两方必须保持平衡。

(2)对应勾稽关系。根据复式记账法对每项经济业务用相等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关联的账户中登记,表明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以及相互对应关系固定不变。

(3)和差勾稽关系。报表中的有些勾稽关系表现为一个指标等于其他几个指标的和或者差。

(4)积商勾稽关系。报表中有些勾稽关系表现为一个项目等于其他几个项目的积或商。

(5)动静勾稽关系。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等为“动态表”而资金平衡表为“静态表”。“静态表”与‘动态表”所反映的某些指标具有一致性,由此在报表中形成勾稽关系。

(6)补充勾稽关系。报表中反映的某些指标,为了解它的明细核算资料和计算,依据另设项目或表式加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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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1
一、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前三项勾稽关系,分别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从调查程序上还是应予以必要的关注。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四、分析税金与利润、收入之间关系。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的基本税种,一般,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税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偷漏税款的风险加大。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违反税法的后果较为严重,因此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一般只有提前或递延确认的时间差异,真实性较高。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由于会计和税法在目标、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两者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没有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差异的存在可能有两种原因:企业出于欺诈的目的虚增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或者企业出于减轻税负的目的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少报收入、虚增成本。对于账面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我们应要求企业提供差异表或合理解释,并对企业的解释进行必要的分析以判断差异存在的真实原因。

  上述述及的会计报表相互之间数据勾稽关系,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在联系及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规律,从总体上匡算其是否合理,以鉴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在勾稽关系的复核时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报表数据的等式复核,这种数据等式方面的勾稽很容易做到,更重要的是结合企业经营规律复核报表数据是否存在日常经营业务数据的合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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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9-24
  一、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前三项勾稽关系,分别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从调查程序上还是应予以必要的关注。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 投资收益 ”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 投资项目 而利润表中却列有 投资收益 ,以及 投资收益 大大超过 投资项目 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项目数据 勾稽关系是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四、分析税金与利润、收入之间关系。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的基本税种,一般,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税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偷漏税款的风险加大。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违反税法的后果较为严重,因此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一般只有提前或递延确认的时间差异,真实性较高。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由于会计和税法在目标、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两者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没有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差异的存在可能有两种原因:企业出于欺诈的目的虚增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或者企业出于减轻税负的目的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少报收入、虚增成本。对于账面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我们应要求企业提供差异表或合理解释,并对企业的解释进行必要的分析以判断差异存在的真实原因。

  上述述及的会计报表相互之间数据勾稽关系,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在联系及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规律,从总体上匡算其是否合理,以鉴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在勾稽关系的复核时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报表数据的等式复核,这种数据等式方面的勾稽很容易做到,更重要的是结合企业经营规律复核报表数据是否存在日常经营业务数据的合理支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13
基本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它们从不同角度所反映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这三张报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所列数字,等于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数字。现金流量表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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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20
  一、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前三项勾稽关系,分别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从调查程序上还是应予以必要的关注。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四、分析税金与利润、收入之间关系。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的基本税种,一般,流转税占收入比例应相对稳定,且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税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偷漏税款的风险加大。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违反税法的后果较为严重,因此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一般只有提前或递延确认的时间差异,真实性较高。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由于会计和税法在目标、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两者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没有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差异的存在可能有两种原因:企业出于欺诈的目的虚增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或者企业出于减轻税负的目的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少报收入、虚增成本。对于账面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我们应要求企业提供差异表或合理解释,并对企业的解释进行必要的分析以判断差异存在的真实原因。

  上述述及的会计报表相互之间数据勾稽关系,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在联系及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规律,从总体上匡算其是否合理,以鉴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在勾稽关系的复核时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报表数据的等式复核,这种数据等式方面的勾稽很容易做到,更重要的是结合企业经营规律复核报表数据是否存在日常经营业务数据的合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