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国的游牧民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7

公元前206年,东胡被匈奴灭后分为两支,一支为鲜卑,另一支便为乌桓。乌桓人定居于大兴安岭山脉南端、科尔沁草原中心地带的乌桓山(也叫乌丸山)使用东胡语,最初在今天的西拉木伦河一带活动,当时鲜卑居北,乌桓居南。后来乌桓人的活动区域扩大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相当于今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中东部、赤峰市北部、河北省北部、辽宁省北部地区,人口也随之剧增至30万以上。
乌桓国人的生活习性、社会风俗与东胡、鲜卑大体相同。“俗喜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这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辅以弋猎、农耕的古代民族。乌桓人擅长饲养马、牛、羊等畜类,他们不仅以此为衣食来源,婚丧嫁娶时亦作为“出币”或“葬品”。在向匈奴、汉魏朝贡时,常以畜类及虎、豹、貂皮等作为贡税之物,拜祭鬼神、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人时,他们则用牛、羊来作为祭祀之礼。
乌桓国人懂得以布谷鸟鸣叫来确定耕种时节,他们会种植两种耐寒作物:青穄与东墙。穄即糜子,东墙也叫沙蓬,植株作饲料,果实用来榨油、作白酒或食用。乌桓人还常握了铸铜、冶铁、制陶、纺织等技术,在现今一些乌桓古墓的挖掘中,就发现有大量的马具、箭簇、剑、刀、矛、斧以及绘有马、牛、羊等牲畜图案的饰具。当时的乌桓“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毷”,乌桓妇女常用毛皮等制作日常生活用品,她们出嫁时也必须佩戴自己制作的各类首饰。
乌桓国人自小便为髡头,女子到出嫁时才能蓄发为髻,并戴一种被称为句决的桦皮制高帽,男子娶妻时,先行将女子抢去私通,过得半年百日后,方才回送马、羊、牛等聘礼。乌桓人还保留了不少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痕迹:除战争以 外,部落内一切大小事宜皆由女性决断,同时,他们实行收继婚和抱嫂婚,即父亲和兄长死后,儿子和兄弟可以娶其继母和嫂子,伯叔母与倒子、叔父与侄媳之间也可以通婚。
一般的乌桓成员没有姓氏,常以“大人”或部落中英雄的名字作为姓氏。“大人”是乌桓各部落的最高领袖,由部落成员公选产生,常为“有通健能理决斗讼者”,“大人”初时“无世业相继”,后裔不能世袭。到东汉末时,逐渐变为世袭制。“大人”在乌桓人中享有绝对权威,他发布命令以刻木为信,虽然木上没有文字,但部下却丝毫不敢违犯,若有违犯,会被处以死刑。被“大人”通缉的罪犯,任何部落都不敢接纳,若有接纳,便会被“大人”兴兵讨伐。
原始社会末期,乌桓人开始蓄养奴隶。公元25年时,乌桓人劫掠了赤眉起义军,将他们全部变为奴隶。又在各地占事中,掳掠大批畜类、百姓及士兵,将他们或贩卖或进贡。有的奴隶从事家务劳动,有的拾粪草、牧幼畜等。乌桓人正式进入了奴隶社会。然而,正当乌桓着手准备建立起一个相对完事的奴隶制国家政权时,一系列军事战争即让它终结了自己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