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设领域信用系统,也就是代发农民工工资这个系统,工资超过3500时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1-18
首先,这个系统是代发工资-实发工资领取系统,也就是说,是已扣社保,已扣个税后的工可领工资,此时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工资薪酬所得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免征额),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说明:按照我国现行个税条例,薪酬所得计征个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追问

也就是说这个系统想关联的银行是不会自动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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