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工资要不到没签合同,起诉公司还是个人。

我给一个私人老板承包的快递店当司机一共4个月,没签合同,我本人没有资格证,车辆也没有营运资格证,车辆被路政扣了之后我就不做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老板说过半个月在发,半个月后老板说车辆罚款各自承担,我没同意,最后老板一分都不认了,去找他理论也没结果,我去劳动仲裁询问,劳动仲裁给了一个拒不受理书让我去法院起诉对方公司,我知道这个老板的营业证和我们俩的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起诉个人的话劳动仲裁说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因为我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现在只能起诉对方公司,请问我的胜诉大吗?我需要请律师吗?

第1个回答  2018-07-23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