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这属于社会生活噪声。那杂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他只要是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就是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
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
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
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
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所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个事情就归公安管,但是,假如你们当地政府另行发文,这类事情归城管的话,就是城管管理了。一般很多城市都是归城管管了。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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