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村子上承包的土地还在合同期内,镇府要征用做公墓用地,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跟村子承包了50亩荒山,现在已经被我开发为耕地。 现在合同还剩16年,镇府要用这些土地作为公墓用地,村长说只退还我剩余期限的承包费,我觉得很不合理! 求指点我该得到那些补偿? 在此谢谢
谢谢。我看下
谢谢。那些很有帮助。
我还想问下,镇府有没有权利征收土地,还是要县级以上才有权利,有没有明文规定。
谢谢
有规定 土地承包法9 25 51 你可以土地流转完成剩下16年或农业法7 10 承包法前3年平均产值15倍赔偿
不是应该,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