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丧葬费领取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0
1. 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确保卡内余额消费完毕,卡在提交后不再返还)以及火化大厅开具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取档案。
2. 如果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提供的单据发放绿色调档证,并保留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劳动就业局档案室调取个人档案。
3. 若子女办理调档,需先由死者配偶出具委托书。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会要求将死者的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后交给档案室。调出档案后,保留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存,另一张火化收据到社区盖章。
4. 携带火化证、盖章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办理丧葬补助。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会打印四张表格,包括4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工资的补助。办理人员盖章后,表格送往社保大厅复核,再由领导盖章。
5. 办理完毕后,归还档案到劳动部门,并在四张表格上盖章。其中一张存档,其余三张送回社会保险公司结算。
6. 一个月后,丧葬费会打入死者工资卡中。
丧葬补贴申领流程:
1. 火化后6个月内,申领人向亡者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提交《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领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殡仪馆火化票据。
2. 乡镇民政办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
3. 区民政局核对信息无误后下拨丧葬补贴款至乡镇,由民政办发放给申领人。
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提供:
1. 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或殡葬服务费发票。
2. 填写好的领取丧葬费《申请书》。
3.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 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复印件(盖章)。
5. 如为非正常死亡,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6. 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以证明继承关系。如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7.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账号(银联卡或存折)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标注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