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19
(1)全面而恰当地执行政府职能。我们需要进一步精简机构,放宽权力,深化行政审批系统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涉,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我们将取消所有审批程序。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将规范管理流程并提高效率。所有直接面向基层、涉及广泛且由地方管理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事务,我们将一律下放至地方和基层进行管理。政府需要强化战略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等方面的制定与执行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以及加强各类公共服务的提供。我们将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责和能力,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所有事务性管理服务,我们原则上都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
(2)优化政府组织架构。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必须深化机构改革。我们需要优化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分配和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相互制衡和协调机制。我们将严格绩效管理,强调责任与权力的匹配,确保权责一致。
我们需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我们将积极而稳妥地实施大部门制。我们将优化行政区划的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我们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和领导职位的数量,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我们还将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