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青春的故事)

以“青春的故事”为主题的一片记叙文,谢谢大家啦!

1

暑假刚开始的第三个星期,宸珍的好友夏木来她家里玩。两个女生坐在地板上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电影,阳光透过玻璃在地面上勾出几枚小方格,蝉鸣一声接着一声,宸珍觉得惬意极了。但夏木似乎并不快乐,平时话很多的她此刻静悄悄,垂着头摆弄裙角。宸珍问她:“你怎么了?”

夏木犹疑地说:“我好象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宸珍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摇摇头继续看电影。这句话夏木每年至少讲两次,她早就见怪不怪。夏木是长相漂亮,家世又好的女生。她父母均是本城著名商人,哥哥在美国读MBA,这样的女生脑子里根本没有学习的概念,生活目标就是吃喝玩乐。

“喂,人家现在心情很复杂,你安慰我几句好不好?”夏木一脸沮丧。

“你心情从来就没简单过。”宸珍无奈地摆摆手:“说吧,这次是谁?”

“他叫王拓谷,你知道吗?那天我看见他……”

宸珍早就关闭了听力系统,一心一意地盯着电视屏幕看。小电影《会飞的海龟》,是讲伊拉克战争时期的儿童。艰辛的生活,绝望的女孩,每每带着目盲的弟弟打算自杀。宸珍有时候觉得像夏木这样的人,放到中东去呆一个月,她才能懂得这世界上比爱情重要的事情有多少。

没几天,宸珍就见到了王拓谷本人。那一天她正在睡午觉,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接起,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讲:“是艾宸珍么?你朋友夏木晕倒在我家,如果你不忙请来接她一下。”

什么?宸珍被吓醒,立刻坐起来拿出纸笔:“请告诉我地址。”

王拓谷家在郊区某高级别墅区,宸珍付出租车费时恨得牙痒痒,这帮纨绔子弟,出了事还要贫民来收拾烂摊子,真该饿他们几个星期。她忿然地摁响门铃,门打开时却愣了一下。

面前的男生分明是小混混的模样,凌乱头发,夸张服饰,表情满是不耐烦。但是他的眼睛却让宸珍想起一首诗来:你的眼睛没有秘密,也没有边际。那个瞬间她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生都把心思放在娱乐八卦上了,有这么好看的男生,即使每天看几眼也会精神振奋。

王拓谷让出位置让她进去,一边解释说:“我已经叫医生看过了,只是中暑,休息一下就没什么事了。”

夏木就躺在沙发上,但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宸珍纳闷:“怎么会中暑?”

“不知道,是保安来敲门我才知道她在门外的。”

他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很厌恶,宸珍转头看他一眼,静静说一声“对不起”,然后拍一拍夏木的脸:“喂,醒醒!”

夏木好半天才睁开眼睛,对周围一切不明就里,宸珍拉起她就向外走。在出租车里,夏木才告诉她:“其实我是假装晕倒的,怎么样?我演技好不好?”

宸珍觉得她又可气又可笑,如果她们不是一起长大,她发誓自己再也不会理这个人。

2

开学之后就是高三,宸珍的父母向来开通,从不给宸珍压力。但她自己却放松不下来,苦读了十年书,不就是为最后那张纸么?何况她又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无论怎样也是闲不下来的。她一边忙着课业一边备战各种比赛,准备多拿几个奖项高考时得到加分。

没想到在赛场上又见到王拓谷,他就坐在她后面,也是参加比赛的学生。这一次他穿印摇滚明星头像的T恤,宽宽的格子短裤,左耳上一只亮晶晶的耳钉。

宸珍怔了一下,犹豫着到底该不该同他打招呼,他已经先开口:“怎么?我不像是优等生?”

“当然不像。”宸珍并没有太理他,坐下来后就不再回头。王拓谷也没有下文,安安静静地答完卷子,和其他人一起离开。在路上宸珍又看到他,他骑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戴一顶蓝色的棒球帽,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他真的很好看。可是他为什么会是一个好学生呢?

后来宸珍才知道,王拓谷在学校里排名前十,各门功课都很优秀。而他的母亲是服装设计师,亲自为儿子挑选服装,所以眼光才那么前卫。

他们常常在学校里碰到,办公室,各种大小比赛,补习班,小礼堂。但每一次他们都只是淡淡点个头,不打招呼。每个学校的优秀学生见到彼此都是这样,表面上风平浪静,实则恨不得对方成绩一落千丈。多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多一个威胁,宸珍不是不感慨的,谁说学生最幸福?现在的学校,整个儿一个浓缩型社会。

如果不是那件事,宸珍大概永远都不会与王拓谷熟络起来。她并不喜欢高傲的人,也不喜欢太醒目的人。但那一天,她从老师办公室出来时,天已经彻底黑了。教学楼门口有一块地不太平,加上雪还未化,她一没注意就滑倒了,脚踝一阵钻心的痛,她尖叫一声,几乎哭了起来。

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怎么了?”

宸珍回头,看到正在下楼的王拓谷,他也看她一眼,立刻明白过来。几大步跨到她面前,背起她就跑。

得到的结果是左脚骨折,至少得住院半个月。宸珍听完医生的话就傻了眼,她急急地问:“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还要考试……”

王拓谷打断她对医生讲:“请立即办住院手续吧,我去通知她父母。”

“什么?喂你……”

他将一只手套塞进她的嘴里,一转身就走了出去。

自此,王拓谷成了宸珍的辅导老师。他每天放学后都来给宸珍讲解复习重点,虽然不是很专业,但宸珍一听就明白了。当然,除此之外也会说些别的,比如:“你每天回家这么晚你父母不担心吗?”

“你见过有几个高考生回家很早的?”

再比如:“我觉得波伏娃和康德真的好般配。”

“波伏娃是萨特的老婆,你这个白痴!”

王拓谷在讲题目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表情专注,言语简洁。宸珍有时候看着他会忍不住走神,十七八岁的年纪,这么美好的时光,全部为分数牺牲实在是可惜。如果能像夏木那样,可以拨一点时间在买衣服和挖空心思恋爱上,也未必就是坏事。那种小心翼翼又含蓄真诚的感情,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

“喂,你脑袋抽筋了?!”王拓谷用书敲她:“再不认真我拆了你!”

为了将来只好牺牲青春,生命原本就是甘之若饴。宸珍也用书回敬王拓谷一记大叫:“你可不可以讲得精彩一点啊?”

这时门被推开,夏木人未到声先到:“宸珍我这次死定了,数学只有48分!”她哭丧着脸,表情在看到王拓谷后凝住。

“今天就到这里吧。”王拓谷恢复冷峻的表情,收拾好东西,看也不看夏木一眼就离开。夏木愣在门口,好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宸珍心里大叫“不好”,轻声问她:“你该不会……”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夏木摔门离开。

宸珍揉揉脑袋:“女生喔……唉。”

3

出院的时候寒假已经开始,2007年的冬天出奇的冷。宸珍望着窗外的大雪出神,夏木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她原本想让王拓谷帮忙解释一下,但用脚指头也猜到他会拒绝。于是只好打消念头,专心学习。

春节前夏木的父母来宸珍家里拜访,不停地夸耀宸珍:“受了伤考试成绩都那么好,我们家夏木有你一半用功就好啦。唉,小珍呐,你平时多帮帮她。”

“哪里,这次考试题目本来就难,我自己也很吃力的。”宸珍脸上堆笑,自己父母做小本生意,平时少不了夏木父母援助,这种客套话根本就免不了。

回房间后,宸珍再拨夏木的电话,依旧是没人接。十几年的感情因一场误会而消失,宸珍不是不郁闷的。但心底也会问自己,真的只是误会么?一点其他的情绪都没有?

她是明白的。

开学的第一天,她去了3号教学楼找夏木。但夏木坐在座位上就是不肯出来,宸珍无奈,只好跑进她的教室里,拉着她的袖子小声说:“喂,好啦,你难道还不了解我的性格?”

夏木猛地站了起来,将新发的课本全部扔到宸珍身上。她大声叫着:“我讨厌你,你凭什么全都比我好!功课好,有一对好父母,连男生都更喜欢你!我对他那么好,他却连笑都没有对我笑过一次!”

夏木的眼泪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周围的同学都转过头来看着他们。身为男主角的王拓谷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懒洋洋地翻着书。宸珍尴尬地看了他一眼,伸手去拉夏木,夏木却先用力将她推开:“你滚啊!我说了我讨厌你!”

宸珍没站稳,刚刚复元的左脚又扭到了。她咬了咬牙,站起来对夏木说:“你非要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就当我宸珍看走了眼将你当朋友!他妈的,你简直比我想象中还要蠢!你这头猪!”她说完,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宸珍再没有主动找过夏木,偶尔看到王拓谷,她也低头迅速离开。春天很快来临,学校里几株迎春花开了,怯生生地探着脑袋。宸珍裹紧了衣服匆匆向前走,心里的寂寥就像风一样铺天盖地,微微的凉。

接着春天的花全开了,这时候的学校静悄悄,高考迫在眉睫,每个人都紧张起来。高三的气氛就像一支四面楚歌的战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溃不成军。宸珍更加小心,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变轻了。

终于,有人撑不下去了,那人却是夏木。某一节课之后夏木的班主任找到宸珍对她说:“夏木好几天都没来学校了,她父母都在国外。前几天她情绪很不正常,有时上课上到一半会哭起来。我听说你们是好朋友……”

宸珍愣了一下,已经飞快地跑出去。

她知道,夏木一定是躲在旧家里。她父亲买了新房子后旧房子一直空着没动,夏木对那间屋子满怀感情,她曾说过,高中读完一定要搬到那里去住。

到达的时候已是傍晚,天空昏昏沉沉,云朵仿佛燃烧起来。宸珍用力地敲门,但房内并没有声响。她大叫:“夏木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这只缩头乌龟,躲起来算什么本事!你不是讨厌我吗?你出来跟我打一架好了!”

激将法不成,她换一招:“你嫉妒我,你知不知道我也嫉妒你的,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轻松过一天,我父母那么辛苦,成绩不好我怎么对得起他们,你以为我不想玩吗?舒服日子谁不想过……”她说着说着,鼻子酸了起来。

这时里面传出一个细微的声音:“我想见他……”

宸珍赶紧拨了电话给王拓谷,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楼道里。宸珍一见到他,眼泪先流了出来。王拓谷愣了一下,把她拥在怀里去敲门:“喂夏木,你要是喜欢我就亲自告诉我,别人转达的我才不会信叻。”

门打开,两个女生抱在一起哭了起来。王拓谷在一边看着,响亮地吹了声口哨。

4

宸珍记得那个拥抱,暮春的傍晚,风很凉,空气里有微薄的花香。他的肩膀大而有力,暖暖的,像是被一团温水包住,有难以言喻的舒适和贴心。

高考之前的那些天,夏木每天都在宸珍家里一起做功课。她很认真,临阵磨枪虽然没什么用,但总比自暴自弃的好。而王拓谷也是极难得地对她耐心,他写在夏木笔记本上的字,宸珍认得。

后来,炎热的六月安然度过。

分数公布的那一天,夏木才在QQ上告诉宸珍:“其实我早就不喜欢王拓谷了,他太高傲,我才没那么好的心情一直陪他叻!”

“那你那天……”

“我就是想让他着急一下嘛,谁知道他后来还对我那么好。”

“你!”宸珍简直哭笑不得。

“告诉你一个秘密,王拓谷问我你要考哪所学校,我没告诉他你想念北大。”

宸珍愣住。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他打算报上海交大。”

宸珍轻轻笑了起来。

这个夏天宛如一首诗,动人而隽永。宸珍觉得自己忽然长大了好多,那种成长像是在心里倏忽打开的花,寂静而曼妙。漫长的暑假之后她游走在上海的土地上,白玉兰,苏州河,这是个美丽的地方。她看着人潮涌动,想打一个电话给王拓谷,然而刚拿出手机,电话就已响了起来。她接起,听到王拓谷强压喜感故作深沉的声音:“我在北大,你呐?”

“你……”宸珍咽了一口吐沫。

“哼哼,夏木以为她不告诉我,我就打听不到了!”

“可是……我在上海交大……”

两个人都沉默着,然后大笑起来。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帆风顺这种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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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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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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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开始的地方

大胖拿到去美国签证的那一天,是他两个月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四个兄弟,也是同一间屋子的室友。老大学计算机,网名大胖;老二是帅哥瘦猴,每次聚会总是吸引不少女生的目光;小高在我们四个中排行老三,但是最高,学中文,爱写散文,话不多,但有哲理的话总是从他那里冒出来。我像是个毫无特色的人,除了喜欢做实验。

大一时我还什么都不懂,老大已经开始忙着买红宝书。他书架上有厚厚的英文字典,贴着一行字:四年后,美国,我会在那里。他是我们中最明白自己目标的人。其他的人,多半和我一样,懵懵懂懂地开始上课,做实验,写论文。仿佛还像高中生一样,习惯每天时间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一旦没有人管,就好像少了些什么。

我们很认真地聊过理想这回事。大胖说,他想当科学家。我们就笑,说十年以前每个人在作文里,大概都写:我的理想,是长大了当一个科学家。“要不然就是老师。”瘦猴抢着说,“那时候,觉得老师是最大的,将来如果能当老师,一定很威风神气,没有小朋友敢欺负。”

我童年时也梦想过当科学家和老师,高中的时候选了理科,因为喜欢做实验的感觉。那种感觉,好像事情的每一步,你都看得见,都能掌控,而且,错了还可以重来。生活若是能像试管那样透明就好了,可惜不然,许多时候,我们无法控制生活,所以愈加喜欢在实验室的生活,单纯沉静。

开始找工作的时候,瘦猴望着自己的个人简历叹气。跟别人相比,他的实践经历很少,或许因为太多时间给了爱情。不过,他依然是个优秀的男孩,所以在层层面试之后去了一家不错的网络公司,或许跟我们一起泡BBS的时光帮了他不少忙。

小高最后选择了我们童年梦想过的职业。他要去当老师,而且,不是在繁华的都市,也没有可观的工资。他申请去了青海,那儿有个全国志愿者的支教项目。他说自己是从农村来的,知道山里的孩子会有多渴望知道外面的世界。

我早早地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少了申请出国的辛苦,少了找工作的忙碌,少了选择的彷徨,也少了很多刻骨铭心的回忆。

大胖是我们四个兄弟中最后一个有着落的。庆祝他签证成功的晚宴上,我们终于可以痛快地怀念四年的生活,怀念每一次喝醉,甚至每一次争吵。自进入七月以来,我第一次感到鼻子酸酸的……

真的不想说再见,但是,2005年盛夏的这一天,我们真的,真的,要毕业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1
走路去蒂凡尼
《蒂凡尼的早餐》有这样一幕场景,黄昏下,郝莉带着她的流浪猫坐在防火梯上,弹着吉他,沙哑而温柔地唱,不想睡,也不想死,只想到无际的草原上去漫游。
我知道,我会喜欢这个女孩。
这是怎样的女孩呢。她挂在公寓门前的邮箱,中间是郝莉.戈来特利,本应印上地址的右下角,只有四个字:在旅行中。
她说:我怎么知道,明天会住哪里。
她的公寓,除了一张大床,几乎没有家具,只有箱子。
她有一只流浪猫,没有名字。她说,我与它,谁也不属于谁。我是独立的,它也是独立的。在找到安身之处前,我不想要什么东西。
这样的女孩,总是半夜回家,纵使乱按别人的门铃,在凌晨两点三点四点,用嗲嗲的声音说,对不起,我忘带钥匙了。这样胡作非为的肆无忌惮的青春。
她拒绝了经纪人试镜安排,独自来到纽约。她说:那不是我想要的。
她一个人去图书馆,看许多旅游书。
她说:家是让我感觉自由自在的地方,我还没有找到。
其实是渴望安定的女孩,心里发毛时,她说:就去蒂凡尼。那些金光闪闪的餐具,那些穿着考究的男人,让人心安。
只是,如果需要捆绑自己,做一只失去自由的金雀,不如一路颠沛流离。
蒂凡尼是什么。
蒂凡妮不过是美国顶级珠宝店,上流人士出没于此。然而,在一个十九岁的女孩郝莉心中它却是“家”的象征,它温暖而高贵,永远都不会发生不愉快或是可怕的事情。郝莉惊世骇俗,过着离经叛道的日子,整日周旋在名流政要和达官显贵之间,甚至为了赚取一小时一百美元的交际费,不惜到监狱去探望黑手党老大。
郝莉是如此真实,就像她的愿望,到蒂凡妮去吃早餐。这就像一场青春梦,这样的青春,无肆的青春,张扬却又充满了特有的活力。
日本作家春上村树在这本书的序言中说道:“主人公‘我’相信郝莉•戈莱特利曾经拥有的‘纯洁’这一羽翼,并决定一直相信下去。像他一样,我们也相信《蒂凡妮的早餐》中所描绘的美好而变化无常的世界。说这是童话也好。不过,真正优秀的童话,能够用它独有的方式,给予我们生活下去所需要的力量、温暖与希望。卡波特用实例鲜明地告诉我们,所谓优秀的童话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于流浪者的童话。我们流浪,因为梦想。
永远在旅途中。她时时刻刻地想着蒂凡尼,却从未去往那里。就好比当她有一天放弃了她的流浪猫时,挫败感与悔恨感汹涌而至。也许,那个时候,她会清楚地感觉,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的梦想都是梦想。
这不禁让我想起另一个青春。岩井俊二的《hana and alice》中的花是一个绽放着鲜花般热情的女孩,在一场自导自演的“游戏“中,花的好朋友也和她一样喜欢上了一个叫宫本的男孩。
她们对短暂失忆的男生一次又一次的撒谎。即使天生不善表演,竟在谎言中使自己的感情成真。白色的船桨荡漾起碧绿的湖水,空气湿润而纯净,爱丽丝对那个男孩说,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她的手划过泛着微波的湖面,说,我曾在这里掉下过一顶帽子。
红色的风车呼啦啦地旋转,记忆和现实交错成一片晕眩。青春恣意奔腾,像短线的风筝不知要风向何方。可是不能一直生活在幻想中,不能一直在雨中舞蹈。失落的红心A找不回来,虚构的恋爱像一张找错了的纸牌被深深藏在抽屉底层。后来,爱丽丝和花都找到了答案。她们和好如初,在舞步中追寻着自己真正希望的东西。
总是有那么一个世界活在我们心中,它可以是蒂凡尼,也可以是花的虚构爱情。它反射着光芒花了我们的眼睛。却未必是真实的。每个人的心中还有一个世界,它可以是郝莉的自由,也可以是爱丽丝的舞蹈梦。这两个世界犹如孪生子一样并排着,不可分割。如同“在黑暗中并肩行走”那样,我们既不屈服于现实生活的枷锁,也不沉溺于虚幻世界。并不是所有的梦想都是梦想。想得到的并不是真正想要的东西。青春太美好也太繁复华丽,在流浪中我们找寻心中的清凉。如同蒂凡尼的那只流浪猫的结局,是安静地呆在窗边晒太阳获得的充实与满足。

参考资料:原创

第3个回答  20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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