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对当今图书出版的意义_传统文化的重要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8
  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上,我国人民创造出了辉煌的文化,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都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水平。因此,传统文化是我国人民拥有的巨大的精神财富。特别是我国古代创造了享誉世界的“四大发明”,其中,纸的发明即创造了文化传统的载体,从而使得古籍成为我国人民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当代,随着古文化热的出现和出版业的繁荣,传统文化的出版成为出版界的重要现象,而古代书籍的出版更是对图书出版业之发展产生积极意义。本文立足于“传统文化热”的时代背景,对传统文化之于图书出版的积极意义予以分析和探讨,进而提出充分实现此种积极意义之途径和机制。
  1 传统文化的出版诉求
  传统文化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出来的辉煌的文化成就。我国劳动人民不仅取得了辉煌的科技成就,也创造了丰富的人文成果。由于传统文化为我国劳动人民所创造,其体现了本民族之特性和习俗,能为我国人民所喜闻乐见。因此,近年来,我国兴起了一股“传统文化热”。例如,于丹讲《论语》,易中天讲《三国》等节目都受到了观众的欢迎和媒体的普遍好评。而广大人文社科研究人员更是注重从历史文化中寻求积极因素,进而为我国当前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文化习俗上的依据。对传统文化的好评和热爱俨然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文化建设中的重要现象。
  “古代文化热”的浪潮即催生了传统文化出版产业。近年来,出版界兴起了古代书籍出版的浪潮。例如,就国学经典书籍而言,近年来我国出版界推出了样式繁多的传统蒙学读物如《三字经》,《千字文》以及《老子》、《大学》等书籍;就医学类书籍而言,《黄帝内经》,《本草纲目》等书籍也获得了读者的青睐;就小说类书籍而言,《水浒传》,《红楼梦》和《三国演义》等书籍更是经久不衰。这些书籍一旦出版,往往可以成为各个类别中的“畅销书”。以《黄帝内经》的出版为例,该书一经出版即为养生人士所追捧,一度成为“养生宝典”,其销量也位列前茅。古籍出版能够成为畅销书,其一方面由古籍之吸引力而决定,另一方面也充分表现了传统文化的出版诉求。
  2 传统文化对图书出版的意义
  对于传统文化出版之重要性,学界已就此问题达成共识。笔者认为,古籍图书之出版不仅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其对出版业之发展亦具有积极意义:
  2.1丰富图书出版之内容
  笔者认为,传统文化对图书出版之发展的积极意义首先体现在其可以丰富图书出版的内容。应该说,当前我国文化行业是较为繁荣的,各种文化作品层出不穷,其内容也基本涉及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卫生等方面,然而,当前文化行业也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形,好的作品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在这种情况之下,出版业即注重从传统文化中吸收养分,大量出版发行古代书籍。古代书籍的出版丰富了图书出版的内容,许多传统元素得以通过出版业而投放到市场中,因此亦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2.2提升图书出版之品味和价值
  传统文化的出版不仅丰富了图书出版的内容,亦提升了图书出版的品味和价值。具体而言,就图书出版之品味而言,我国劳动人们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创造了优秀的文化。写就了诸多史诗般的著作。如《红楼梦》,《水浒传》以及一些唐诗,宋词达到了世界文学史的高峰,其具有高雅的文化格调。笔者从事图书编辑工作数十年,参与编辑过多部古典图书的出版工作,深深体会古代文化对现代文明的影响。如《孙子兵法详解》、《三十六计详解》,《诸葛亮兵法详解》等书,将古代兵法运用到现实社会的各个方面,其在图书市场也是常销书籍。
  因此,现代出版业对这些图书的出版是有利于提高图书出版之品味的。就图书出版之价值而言,古代书籍是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辉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文化成果以纸质的形式流传下来。而古代书籍出版则是传承传统文化成果的重要形式,从这个角度而言,古籍的出版有利于使图书出版具备传统文化传承的作用,因而可以提升图书出版之价值。
  3 传统文化对图书出版之意义的实现
  由于传统文化之出版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丰富图书出版之内容,提升图书出版之品味和价值,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机制,促使传统文化对图书出版之意义能够得到完全的实现。
  3.1鼓励古典书籍的出版
  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古典书籍出版之重要性,中共中央在其下发的《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中指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工作。基于此,我国政府应当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鼓励古典书籍的出版。就其财政手段而言,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付对出版古籍的出版社予以补助:就税收手段而言,政府可以对流通中的古籍减免税赋。通过这两种形式,古籍出版将会得到鼓励。
  3.2创新出版形式
  出版界应当创新古籍出版的形式。具体而言,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就文化传播而言,网络亦是文化传播的重要形式,电子图书的出现即实现了无纸化的图书出版。笔者认为,我国出版界应当抢抓互联网兴起的机遇,创新古籍出版的形式,将古籍转化为电子书籍而予以出版,进而提高出版的效率及其经济效益。
  3.3创新版权保护机制
  就古籍而言,其产生于古代。往往过了著作权保护期,因而古籍的出版有可能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出版人的出版热情。因此,我国应当创新古籍著作权保护机制。具体而言,著作权法应当规定,对于那些在内容编排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出版人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出版古籍,则应当认定出版对其编排和创新享有知识产权,他人不得依其编排版式,出版样式进行再版,否则认定其构成侵权。通过对著作权进行保护是可以提升古籍出版之积极性的。
  因此,我国应当保护创新古籍出版形式和古籍著作权保护,鼓励古籍的出版。更重要的是传承和弘扬我国灿烂的传统文化,使之古为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