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范围
自2017年3月18日起,在我市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也就是说正定、鹿泉、藁城、栾城不限购。
限购内容
《意见》从调整居民购房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商业性贷款政策三个层面进行明确规定。
1、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正式住宅限购
2、非本市居民提供本市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3、本市居民限贷不限购 ,首套房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最低40%,3套及以上停贷。
限售内容
2017年9月23日,石家庄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即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住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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