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规范2019修订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1. 当前执行的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其中包含了建筑分类、耐火等级、总平面布置、消防车道、消防电源及设施供配电等方面的规定。
2. 在高层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中,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应有一条长边或周长的1/4且不少于一条长边未设置高度超过5m、深度超过4m的裙房,并且在此范围内必须有通往室外楼梯或楼梯间的出口。
3. 高层建筑的防火距离规定如下:多层建筑之间为6m,多层与高层之间为9m,高层建筑之间为13m。但当相邻两栋高层建筑中较低一栋的屋顶和侧墙不开窗时,防火间距可为4m;当两栋建筑相邻的高外墙为防火墙时,两者之间的距离没有限制。
4.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设置要求包括: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难以设置环形车道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沿街高层建筑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穿越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应设置在适中的位置;高层建筑应设置连接街道和内庭院的人行通道,通道间距不应超过80m。
5. 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应通过防火墙划分,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规定。当上下两层之间有走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时,上下两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规定。
6. 高层建筑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应采用上下连接层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相关要求,如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置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和窗等。
7.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可以利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的开口作为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通往外部的安全出口。
8. 防火墙两侧的门、窗与洞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置固定式乙级防火门、窗。
9.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板门,并可在疏散后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10. 每个防火分区应配备一部消防电梯,并应符合相关条件,如前室应设置在面积不小于6.0的消防电梯室内,与防烟楼梯间共用的前室面积不小于10.0等。
11. 高层建筑中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
12. 对于无窗墙和窗台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的外缘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实体裙墙。
以上内容是对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整理和润色,以提高内容质量并确保语义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