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特征:
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