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倒闭了理赔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CIRC),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保监会日常保险监管的一大重点,就是偿付能力监管。偿二代,即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中国偿二代在采纳国际通行的三支柱框架的同时,在风险分层理论、三支柱的逻辑关联、资产负债评估框架、寿险合同负债评估、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风险综合评级(IRR)、市场约束机制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新兴保险市场的特征,具有中国的原创性贡献。多轮定量测试结果表明,中国偿二代是一套科学的监管体系,实现了预定的建设目标。2016年1季度起,“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保险公司只向保监会报送偿二代报告,这意味着我国保险监管将全面实行“风险导向”新制度,实现质变。

根据“偿二代”体系,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按季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季度报告需披露包括股权结构在内的基本信息,并要求保险公司采用股权控制结构图的方式逐级披露至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列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以及实际资本、最低资本、风险综合评级、风险管理状况、流动性风险和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

偿二代安全线第一档为偿付能力高于150%, 即资产比负债多,其中算法非常复杂。有些同学就问了,那要是负债比资产多了怎么办,嗯,就是偿付能力跌破100%了,那保监会就会出手了,招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增资、暂停开设新分支机构、停开新业务、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高风险保险产品、不得增加股票投资等等。基本上,到此阶段,保险公司会想尽一切办法拉高偿付能力,最简单暴力也是目前险企最常用的招式,就是增资。毕竟保险牌照那么难得,哪个大老板也不想丢了这只小金猪。并且在天朝,没有那个大股东会希望被政府盯上,嘿嘿。有些同学又会说,天朝官僚咱又不是不认识,执行起来还不是那么一回事,嗯,我不敢说险企里面没有混水摸鱼,但是保监会的政绩和红线是什么,偿二代就是关键,你要知道,在我们国家,谁影响了大佬们的位子,他会影响你的人生。这也就是为什么说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保险业监管水平最严苛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就是因为中国实行的偿二代监管体系及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所决定的。不要以为什么都外国的圆,至少在偿二代监管体系这面,我们走到了世界前沿。

官话这么多,什么意思呢?对大家而言,就是保险公司要赔的起钱,扛的住风险,这就是偿二代的监管重点。它对每一家保险公司的要求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常说,买保险,不要迷信大品牌,要看条款!看条款!看条款!

很多同学又有疑问,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就一定要上法院打官司吗?NO, NO, NO,再告诉大家一个去处,各地都有保监局啊,打电话投诉啊,以我多年来的观察,效果是不错滴。再说了,上法院怎么了,法院是维护法律的地方,有冤屈就要告啊。以法治国,人人守法,说不清楚法院见,也是维护法治国家的一种权利与态度啊。
你也不用担心保监会啥领导,保险公司啥董事长被抓了,担心将来保险公司的理赔出问题。你去看看新闻,老虎苍蝇已经抓了好些个了,但保监会和险企还在正常的运行,请注意,这个保险监管是一个体系,它能够独立于任何个体而有效运行。

说到这问题又来了,很多人经常听到某安某寿的一线保险代理人说:中国保险公司是不会破产的!!你相信了吗? 听我说,错错错!中国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倒闭的!!!请继续往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人寿保单会由另外一家寿险公司接手,政府会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你又会问了,别家公司凭什么接手这个破公司? --------因为我们还有保险保障基金啊。

保险保障基金为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济;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人寿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人寿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人寿保险公司接收。
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济: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济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济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单受让公司应当根据前款标准核算转让后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并据此与保单持有人修订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保单持有人在清算结束前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保险保障基金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救济款,保单持有人将其对保险公司的债权让渡给保险保障基金。
清算结束后,保险保障基金获得的清偿金额多于支付的救济款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当将差额部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中国保监会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如果你仔细看完了上述条文,你就不会有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的疑问了。

补充一点,退一万步说,就算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了,想注资保险公司牌照的有钱人多了去了,随时都能注资或收购。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942.26亿元,目前应已超千亿级别体量了。事实上在2008年和2012年,保监会就两度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股权和中华保险股权,这两家公司的股东花样作死导致企业经营不善,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保险保障基金在接管后还是做到了全身而退,并且还大赚了一毛( 2015年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挂牌,成功转让了所持有的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亿股股份(持股比例39.19%),成交总价格144.05亿元人民币,较资产评估值溢价99.97%)。这里不做详述了,具体可百度一下了解更多当年内幕。

所以我重复我无数次的一个论点,只要条款符合,保障适合,你保险公司敢出,我还不敢买么?而不需要再去担心:买保险能获得理赔吗,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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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06
这是不可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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