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论战》注释考析_曹刿论战注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27
  《曹刿论战》作为一篇经典的战争史传作品,被选入苏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下册(以下简称教科书),对于文中几处注解,笔者以为不妥,试作考析,以供参考。
  
  ●原文: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教科书注“加”为“虚夸。这里是说以少报多。”教学参考书译此句为:“祭祀用的牲畜、玉帛之类,我从来不敢虚报数量,一定对神诚信。”
  注文和翻译皆不妥。春秋时代特别重视礼仪,什么性质的祭祀用什么样的祭品,用多少都有严格的规定,根本就不可能有以少报多的情况。再说鲁庄公为了得到神灵的庇佑,虔诚犹恐不及,又岂敢在上报祭品时弄虚作假呢?
  许慎《说文解字》:“加,语相�加也。从力从口。”段玉裁注:“�下曰:‘加也。’诬下曰:‘加也。’此云‘语相�加也’。知‘�’、‘诬’、‘加’三字同义矣。诬人曰�,亦曰‘加’。”[ � (zhēng),意夸大其词(《中华大字典》)。]《文言文学习辞典》(江苏教育出版社)释“加”为“凡言过其实,凭空构加不实之词,须凭有力之口”,可见“加”与“诬”的意义相同,都是“欺骗”之意。祭祀时,必须向神明报告国君的执政情况,诸如年景情况、教化情况以及百姓的生活情形。“弗敢加”的意思是如实报告,做到不“矫举以祭”(《左传・桓公六年》语),杜预注“矫举”曰:“诈称功德,以欺鬼神。”即不顾事实为国君大唱赞歌。
  全句可译为:在举行祭祀活动时,不敢诈称功德,欺骗神明。
  
  ●原文: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教科书注“小信未孚”为“小信用未能使神信任。孚,为人所信服”。
  此注来源于杜预注:“孚,大信也。”但对杜预的观点历来有不少注家持否定态度,如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中华书局,1987年10月出版)、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出版)皆认为“杜随文生训,未安。”
  “孚”与“�”或“敷”因古音相近而通借。如《易・需卦》:“有孚。”《经典释文》云:“孚,又作�。”《说文解字注》:“�,布也。”《小尔雅・广诂》:“敷,布也。”如《诗・贲》:“敷时绎思。”郑玄笺:“敷犹�也。”“小信未孚”句中的“孚”也应该是“布”、“�”的意思。《国语・鲁语》记载曹刿的话是这样的:“小赐不咸,独恭不优。不咸民不归也;不优,神弗福也。”这段话是“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句的最好注脚。曹刿认为庄公仅一己之诚信,还未施及百姓,而老百姓生活贫困,不能普遍供祀神,故“神弗福也”。因此,“小信未孚”中的“孚”应该训为“普遍”。
  全句可译为:(庄公)一己的诚信,还不普遍,神是不会保佑的。
  
  ●原文: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教科书将“情”注为“实情”。 注文是有根据的,《辞海》等辞书“情”字条目,皆有“实情”的义项,而且都是引用这一句作为例证的,但从具体的语言环境来考察,似不妥。上句明明写着“小大之狱,虽不能察”,怎么能“以实情”来处理呢?前后不矛盾吗?徐中玉主编的《古文鉴赏大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注“情”为“忠诚”,很恰当。《中华大字典》“情”字条目有“忠诚”的义项。例句是《荀子・礼论》:“情貌之尽也。”古代文献中,“情”释作“诚”的例证还不多,但还是可以找到的。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齐人多诈而无情实。”《管子・形势解》:“与人交,多诈伪无情实。”两例中的“情”与“诈”相对,说明“情”就是“诚实”的意思。
  全句可译为: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清楚,但一定拿出诚心来处理。
  
  ●原文: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教科书将句中的“靡”释为“倒下”,笔者查阅了十多种古代汉语辞书,发现“靡”有“倒下”、“无”、“错误”、“华丽”、“水边”等义项,但除了“倒下”义项外,其他的义项皆不适合此句。
  古代行军打仗,旌旗在军队中是作指挥或壮军威用的,不到军队彻底崩溃,旌旗是不会倒的。齐师只是败逃,并未被摧毁,旌旗怎么会倒下?《左传・宣公十二年》有“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这样的句子。杜预注:“靡旌,驱疾也。”何以如此?杨伯峻在《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 , 1990年5月 出版)中解释道:“盖疾驱车辕自稍偏,其旌旗必倾斜似披靡。”清代张玉书等人编写的古辞书《佩文韵府》在“靡旗”条下记载了北魏温子升的《韩陵山寺碑》:“靡旗蔽日,乱辙遍野。”这里的“靡”很显然不能解释为“倒下”,若旌旗倒下又怎么能“蔽日”?丁福保的《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1988年版)、清代阮元等人编写的《经纂诂》都认为“靡”可以释为“斜倚”、“倾”。这里正是此义。这里的“旗靡”显然是指齐师已经迅疾败逃,已无斗志可言。
  全句可译为:我看到他们的战车轮迹很乱,远望他们军旗也倾斜了,所以就下令追逐他们。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新坍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