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过世,银行里的钱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7
现实中可能会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家里人并不知道老人的存款在哪家银行,即使知道在哪家银行有存款,也不知道有多少存款和存款存单、存折在哪里?密码是多少?这对家里人来说确实是一个麻烦。#2020年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很多网友想当然地认为,一个人去世了,他的存款没有人知道,这些存款肯定是归银行了。现实呢,可能与你的想象有非常大的不同。但这个问题并不是人们臆想的问题,而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现在孩子和老人都不生活在一起,无论是父母的存款还是子女的存款,对方都不清楚,所以,如何处理这些存款确实是一个现实的问题。银行如何处理这些存款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这里我们要明确的其实是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存款人去世后,存款人的家属如何知道是否在银行有存款?
      二是存款人去世后,存款人的家属如何把银行的存款取出来?
      三是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属既不知道这些存款、也没有查询、更没有取款,这些存款银行会怎么处理?
      其一,存款人去世后,存款人的家属如何知道是否在银行有存款?
      要取存款,知道在哪家银行有存款是至关重要的,否则,现在在这么多的银行,如何查询都是非常大的麻烦。
      有的老人去世以后,家属在家里找到了存折、存单和银行卡,而且知道取款密码,这是非常简单的,而且取款也非常容易。
      如果家里人根本不知道存款人在哪家银行存款?更没有存折、存单或者银行卡,这是很多人可能面临的最大的问题。
      那么,拿着存款人的身份证直接去银行查询可以吗?结论是不可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在1981年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续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既然不能直接去银行查询去世人的存款。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查询,可以就存款的查询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通过公证处对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
      根据《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2013年3月19日 司发通〔2013〕78号)规定:
      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存款人去世,家属的继承人自己不能查询,但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进行公证,由公证处去银行查询或者由公证处开具存款查询函。办理时需要准备身如下资料:拿家庭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殡仪馆开具的死亡证明。
      当然,公证处是收费的,无论是按笔数收费,还是按金额收费,都要付出一笔费用。更重要的是,你一定要有明确的存款银行目标,否则只能是大海捞针,花费了时间和精力后还不知道到底会有多少存款。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进行查询的原因,从而导致很多存款可能会在为无人管理的存款。
      其二,存款人去世后,存款人的家属如何把银行的存款取出来?
      查询到了存款、知道在哪家银行有存款、而且知道了存款是多少,是否就可以直接取出来呢?还不行。因为还有一个继承权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例外,即如果去世的存款人家属有存单、存折和银行卡,你自然可以在不告知银行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的代取程度取出。但银行对可能发生的继承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查询到的存款,没有存单、存折和银行卡介质,更当然没有存款取款的密码,是否就不能取出呢?也不是,只是不能直接取出来,而是需申办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因此,一般情况下,对已故人员存款的支取,银行的通常做法:各银行的首选方式是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另外就是要求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二者缺一不可。
      当然也有两个简易的处理方式,有助于领取银行的存款:
      一是5万元以内的银行存款,只需要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持财产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现场签署《承诺书》,保证本人在领取存款后依法将该笔遗产分配给其他继承人,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保管)资格公证,然后拿到公证书以后去银行取款。
      二是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名继承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遗产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并向法院申请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就可以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存款。
      其三, 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属既不知道这些存款、也没有查询、更没有取款,这些存款银行会怎么处理?
      现实中肯定会出现一些存款人去世以后,家属无法知道存款,当然也不会去查询,最后就成了无主存款。
      这些没有人取的存款是否就成了银行的钱?被银行侵占了?成了银行的钱?事实上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那么,银行是如何处理这引起钱的呢?
      主要有几种方式,无论是哪种处理方式,存款都不会归属银行所有:
      第一是将长期不动的银行存款会转入睡眠户和久悬户。久悬账户通常是指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结算账户、个人活期储蓄账户,银行业也称之为长期不动户或睡眠户。因此,存款人去世以后如果长期没有人取款,银行会将这些存款转入睡眠户或者久悬账户管理。但这笔钱仍然不属于银行,银行仍然对这些存款负有随时支付义务。
      第二如果去世存款人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银行会将这笔存款在到期之后自动转存,而且是本息自动转存。在一定的期限内会一直转存下去。
      第三是如果确认存款人死亡而又无法定继承人的,存款仍然不是归属银行而是要收归国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于1980年11月21日曾经联合颁布《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但是这里有几个非常大的因素:一是如何确认存款人已经去世且没有继承人?二是谁去确认存款人已经去世且没有继承人?三是谁去办理存款人去世而且没有继承人的公证?
      正常情况下,银行会将这些存款就像正常的存款一样管理,对长期不使用或者不动的账户,银行会按照久悬客户或者睡眠客户进行处理,对这些资金单独保管,不计利息。如果去世的存款人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有合法的提取手续,银行自然也会保证能够及时支取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