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一共有几个经济法律关系,它们的主体分别是谁?该由谁来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为什么?

内蒙古赤峰肉联厂与北京钟寺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羊肉购销合同(内容略)。同月又于郑州兴旺食品厂签订了一份牛肉购销合同(内容略)。在履行合同时,由于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误,把羊肉运抵了郑州,把牛肉运抵了北京。两受害者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内蒙古赤峰肉联厂实际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一共有几个经济法律关系,它们的主体分别是谁?
(2)该由谁来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为什么?
(3)此案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第1个回答  2021-06-07
你这是胡说八道,一 与铁路无关的理由是,虽然与北京钟寺和郑州兴旺同月签的合同,发货却应该有主次,先拉什么肉不会一车牛肉一车羊肉的送火车站,二 应该是发货赤峰肉联厂会派人跟踪装箱封箱贴发货地址,确认无误完事回厂。现在该懂由谁负责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