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肉联厂与北京钟寺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羊肉购销合同(内容略)。同月又于郑州兴旺食品厂签订了一份牛肉购销合同(内容略)。在履行合同时,由于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误,把羊肉运抵了郑州,把牛肉运抵了北京。两受害者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内蒙古赤峰肉联厂实际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一共有几个经济法律关系,它们的主体分别是谁? (2)该由谁来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为什么? (3)此案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