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着保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总队机关设四个部门即: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防火部(副师),四个部门下设17个处(副团)。
中文名
别 称
职 责
部 门
总队另设附付直属单位:总队培训基地(副师)、消防总队医院(正团)、消防技术检测站(副团)。
司令部直属单位:指挥中心、招待所(正营)、警勤中队、汽车队(正连),政治部直属单位: 文化工作站(正营); 后勤部直属单位: 农场(副团)、仓库(正营): 防火部直属单位: 刊物编辑部(副团)、新闻电视工作站(正营)。
各市设消防支队沈阳、大连、鞍山为旅级(副师)其它各市均为正团级亦称为市消防局,下设四个部门(副团)(沈阳、大连、鞍山部门为正团级)即: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部门下设科(正营)。
支队设有附属单位: 卫生队、战勤保障大队、培训基地等。
各市城区、县(市)设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