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部门如何在和谐拆迁中发挥作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28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主要力量,如何在征地拆迁中“不越位,不缺位”已成为一项新课题。笔者认为基层司法机关在征地拆迁的过程要充分发挥起职能作用,在征地拆迁的前、中、后期主动作为,为征地拆迁工作保驾护航,实现和谐拆迁。 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在政府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过程中,为方案的合法性提供智力支持,让方案的制定更具有民主性和可行性,使广大拆迁户的利益在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在征地拆迁实施前,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宣传工作,通过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好征地拆迁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更多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要依法维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利用律师和法律服务做好征地拆迁对象的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和指导,切实从法律上保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组织基层司法助理员和调解员深入征地拆迁工作一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公证人员到现场利用公证工作做好拆迁户财产、地产、产权的相关见证、公证和取证等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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